全國水利局
本筆檔案說明
民國成立以後,中央政府的水利行政系統十分龐雜。北洋政府初期,水利業務分屬內務部土木司及農商部農林司,並無專管水利的一級機構。後以導淮為契機,開始有中央一級水政機構的創設。1913年張謇奉令督辦導淮事宜,設置導淮總局。1914年1月,導淮總局擴大為全國水利局,直隸於國務院,掌理全國水利並沿岸墾闢事務。然而關於水利事務,仍須與內務部、農商部共同管轄,事權並未專一。下設直屬機構,包括各省水利分局或水利委員會、河海工程專門學校、導淮測量局等。至1927年7月,全國水利局撤銷,其原有職權及關係事宜由農工部專設水利司辦理。
本檔案為1966年由經濟部移轉近史所典藏,計164冊,主要內容為各省水利會、特定水利案件之人事與業務資料,以及直隸、江蘇、東三省的水利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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