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工商部
本筆檔案說明
1906年,清廷改革官制,將工部併入商部,改為農工商部。原外務部的商務、機器製造,戶部的農桑、屯墾、畜牧等,均併入農工商部;改組以後,農工商部成為掌管全國農工商行政的最高機關,對於工商之推廣頗具成效。1912年民國政府將農工商部改為工商部(見全宗07),農工商部遂因而結束。
本全宗1966年由經濟部移轉,計57冊,主要時間為1905至1912年。內容包含直隸、江蘇、湖北、廣東、東三省、熱河等省的水利資料,直隸、山東、河南、湖北、廣西等省的礦務資料,及直隸一省的電業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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