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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法權委員會

圖左一與左二為兩份公文所用關防不一,前者為調查法權籌備委員會暫行借用修訂清律館的關防,後者為其正式關防。

1921年,中國在華盛頓會議中提出取消各國在華的領事裁判權,先由中國組織調查法權籌備委員會,會同各國來華委員調查中國的司法情況,以為日後撤銷領事裁判權之準備。該委員會的成員為調查法權委員會全權代表、現任外交總長、司法總長及法權討論會會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