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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

第二次世界大戰後,美國將台灣納入其圍堵防禦體系之一環。1948年7月,中美政府在南京簽訂中美經濟援助協定,以信用貸款、現金貸款協助我國從事經濟發展。同年行政院設立「美援運用委員會」,負責妥善管理運用美援物資,以推行各項自助計劃。1963年9月,美援會改組為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。

美援會檔案含有美援會、經濟援助小組、軍事工程委員會、聯合國亞洲暨遠東經濟委員會等之會議紀錄,與各公私單位公司間之往來文件,美援運用的計劃與報告,棉紡織業的發展,物資與貸款,及台糖、台電、台紙、台泥等相關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