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震(1897-1979),字儆寰,生於浙江長興,學生時期即加入中華革命黨,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政治學系,1926年返國。曾任中學校長、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、教育部總務司長,抗戰時期擔任國民參政會秘書長,1946年出任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,執行政黨協商,並獲選為制憲國大代表,目睹制憲經過。

1949年來台參與國民黨改造之同時,創辦《自由中國》半月刊,以胡適為發行人,由雷震負責實際運作鼓吹自由主要義、民主反共不遺餘力,成為銷量最廣的政論刊物。唯雷震對國民黨的威權走向不表贊同,復因《自由中國》批評時政,引發執政者不滿,致於1955年初遭到撤銷黨籍處分;195610月《自由中國》出版「祝壽專號」,更引發黨政軍媒體批判。此後雷震除關切保障人權、改革地方政治等議題外,更用心於促進「反對黨」成立,與大陸籍政治精英、台灣籍地方精英均保持密切聯繫。1960年發起「中國民主黨」組黨運動,奔走各地召開組黨說明會,以實際行動貫徹其政治理念。同年94日當局以「知匪不報」罪名起訴雷震,並處以十年徒刑,此即轟動一時的「雷震案」。雷震於獄中撰寫回憶錄,批評執政當局,回憶錄於刑滿出獄時遭扣留。

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後,雷震憂心國事,提出〈救亡圖存獻議〉。身後留下大量手稿、日記、書信,為近代政治史留下一手資料。

 

 

 

 

1897年:

陽曆625(陰曆526)出生於浙江省長興縣小溪口鎮,譜名雷用龍。父親雷天壽為河南移民,母親陳氏為浙江人。

1903年:

啟蒙接受私塾教育。

1909年:

春季,父親雷天壽過世。

 

1910年:

進入安長小學堂,接受新式教育。後入梅溪高小。

1912年:

考入浙江省立第三中學就讀。

1916年:

參加反帝制遊行。同年夏天自浙江省立第三中學畢業。10月赴日留學,更名為雷震,字儆寰。

1917年:

在日本東京五九國恥紀念會上,由張繼、戴季陶介紹加入中華革命黨。

1918年:

留日學生曾琦等人反對北京政府與日本簽訂「膠濟鐵路密約」,提議「罷學歸國」運動。雷震支持此運動,於夏天返國,但發覺無事可做,在親友勸告下於12月再度赴日。

1919年:

考取東京第一高等學校附設中國學生特別預科的文科。

1920-1923年:

特別預科畢業,分發名古屋第八高等學校(簡稱八高)就讀。在校期間,曾參與「華工救濟會」活動。

1923年:

八高畢業,入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就讀。在學期間,深受森口繁治與佐佐木惣一影響。

1926年:

3月自京都帝國大學畢業,入研究院跟隨森口繁治研究憲法,只攻讀一學期,即於冬季返國。

1927年:

國民革命軍光復浙江後,擔任浙江省立第三中學校長,未久即離職。在戴季陶介紹下,進入國民政府法制局擔任編審,局長為王世杰。

1928年:

冬季,法制局併入立法院,改任考試局編譯局編撰,兼中央軍校教官。

1929年:

銓敘部成立,任秘書兼調查統計科科長。

1930年:

兼國立中央大學法學院教授。

1931年:

  在北平與宋英結婚。當選國民黨南京市黨部委員,繼任書記長及常務委員,負責宣傳工作。同年冬季,鉛印〈行政改良芻議〉,分送各單位,期盼組織改革。在天津《大公報》發表〈我們要準備進攻才能應付國難〉,《時代公論》發表〈統一先從小處做起〉,《日本評論》發表〈國聯何以屈服於日本──東三省事件與國際關係之解剖〉等文。

1932年:

擔任國民黨南京市代表大會主席。創辦行健中學。在《日本評論》發表〈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東三省之經濟政策〉,《時代新論》發表〈法治國家的真諦〉,《時代公論》發表〈人道主義與牛蘭〉、〈可歌可泣之義勇軍〉、〈抗日抵貨之合法性〉、〈熱滬情勢之透視〉、〈救國應先恢復民族精神〉、〈荒謬絕倫之日本聲明書〉、〈黨國當局應有之覺悟──為國民黨三中全會開幕而作〉,及〈兩不討好的國民代表會〉、〈高考及格人員的呼聲及考試制度〉等文。

1933年:

 

4月王世杰任教育部長,隨王入教育部,7月任總務司長。在《時代公論》發表〈二十一年後的新展望〉、〈日侵佔榆關與世界大戰〉、〈我們要起抵抗的心理才能排除困難〉、〈航空救國與國民動員〉、〈建國戡亂正道──真與誠〉等文。

1934年:

紀念母親60壽辰,在長興創辦長安小學,於翌年校舍完工後開始招生。

1935年:

國民黨五全大會,獲選為候補監察委員第三名,並兼任國民黨政治委員會下所屬財政專門委員會委員(主任徐堪,副主任陳其采)。4月與徐逸樵(總編輯)、周憲文、羅鴻詔(均留日學生)等創辦《中國新論》,督促政府抗日,刊物曾被上海《中國評論週報》評為優良政治雜誌。在《中國新論》發表〈養成鬥士的精神建設新中國〉、〈進步與鬥爭〉、〈擁護民族領袖並正告日人〉、〈中國果不能與日本一戰乎〉、〈謹獻於五全大會者〉等文。在長安小學興建可容納3000人的大禮堂。冬季,在長興小溪口鎮成立「小溪口農村改進會」,以改進家鄉農業。

1936年:

在《中國新論》發表〈非常時期之意義〉、〈民族與文化〉、〈如此親善〉、〈成都事件真象〉、〈臨難毋苟免〉等文。出版《雷震論文集》,收錄政論22篇,10萬餘言。

1937年:

在《中國新論》發表〈回憶與展望──自力更生〉,編輯《非常時期叢書》,共出版36種。77日,中日全面戰爭爆發。

1938年:

1月間,隨王世杰離開教育部,任軍事委員會政治部設計委員。2月,母親陳氏於長興家鄉為日軍硫磺彈擊中逝世,享年64歲。4月國民參政會成立,王世杰為秘書長,雷震為議事組主任。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之後五屆四中全會,6月雷震名列業經歸併改組之財政專門委員會委員。

1939年:

國民參政會設川康建設期成會(蔣中正委員長兼會長),兼主任秘書。同年8月遞補蕭佛成病逝缺,成為國民黨監察委員。

1940年:

國民參政會成立憲政期成會,任助理,於日後制憲工作上扮演重要角色。

1942年:

國民參政會川康建設期成會改為全國經濟動員策進會,任主任秘書。

1943年:

升任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。

1944年:

在參政會起草〈保障人民身體自由辦法〉,8月1日國民政府公佈施行,為提審法施行前的過渡辦法。

1945年:

814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,中日戰爭結束。國民黨六全大會,連任中央監委。

1946年:

     1月間國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,任秘書長,負責協商各黨派意見。11月中制憲國民大會開幕前後,負責協商青年黨與民主同盟中的民社黨參與制憲國大,任制憲國大代表兼副秘書長。

1947年:

 

 

1948年:

1月擔任國民黨與民社黨協商代表,討論各黨派參與國民政府事宜。4月間國民政府擴大各黨派參與組閣,張群為行政院長,雷震擔任不管部政務委員,負責聯絡各黨派,並獲選為國民大會代表。發表〈非常時期的國民參政會〉。

3月參政會結束,在《中央日報》發表〈完成了歷史使命的國民參政會〉,4月國大選舉蔣中正為總統,5月由翁文灝組織行憲後第一任內閣,雷震擔任不管部政務委員。年底孫科改組內閣,離職。

1949年:

1月中,蔣中正總統宣佈引退。23月間與胡適、王世杰、杭立武等人經常聚會,主張辦報紙與刊物,宣揚民主自由,以對抗共黨專政極權,挽救人心。刊物經胡適定名為「自由中國」,仿照二次大戰戴高樂之「自由法國」。4月初曾赴浙江溪口,請示蔣總裁,獲其允助。以國民黨員資格,自4月起擔任京滬警備司令部政委,與谷正綱、方治協助湯恩伯守備上海,有「三劍客」之稱。上海撤退後,經廣州至台灣。8月初國民黨總裁辦公室在台灣成立,任設計委員會委員,得參機務,投入改造工作。10月,自廈門返台,繼續籌辦刊物。1120日《自由中國》半月刊在台北創刊,在美國的胡適掛名發行人,以雷震為實際負責人,負責經費、邀稿、撰稿、校對、主持編輯委員會議等職。創刊號有胡適、傅斯年、毛子水、雷震、殷海光等人文章。雷震發表〈獨裁、殘暴、反人性的共產黨〉。

1950年:

 

繼續參與改造籌畫,主張國民黨應該民主化。31日蔣中正總統復行視事。任命孫立人為陸軍總司令,王世杰為總統府秘書長,雷震擔任國策顧問、中央銀行監事。籌備並成立台灣省雜誌協會,任常務理事。6月底韓戰爆發。7月,國民黨成立改造委員會。10月雷震至香港考察《香港時報》發行情況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從近代文化批判共產黨〉、〈以暴易暴乎?〉、〈存亡絕續在此一舉──蔣總統視事後我們的期望〉、〈反對黨之自由及如何確保〉、〈把握、把握、把握住人心〉、〈前線第一、一切前線〉〈打落牙齒和血吞〉、〈台灣省雜誌協會成立宣言〉,〈節能補虧約以養廉〉、〈我們要以工作對付工作〉、〈不要鬆懈鬆懈必敗〉、〈民主國家應該怎樣面對現局?〉、〈為國民黨改造進一言〉、〈懷念大陸同胞〉、〈形式主義與官僚政治〉、〈台灣、香港與大陸〉、〈《自由中國》一週年〉等文。

1951年:

1月底至3月初,與洪蘭友共赴香港,代表政府宣慰反共人士,並探聽第三勢力在香港的發展情形。回台之後於改造會提出港澳之行報告,並提「廢除學校之三民主義課程及軍隊黨部」,未獲重視。未久蔣經國在忠烈祠公祭時,當面斥責雷震乃受共黨唆使,才建議廢除軍隊黨部。4月中蔣中正在軍隊黨部改造會就職會上亦指責其建議與匪諜、漢奸無異,令雷震深感難過。6月初《自由中國》刊登夏道平執筆之社論〈政府不可誘民入罪〉,評論政府採行金融投機作法可能導致執行人員藉機敲詐。受到壓力,6月中刊登〈再論經濟管制的必要〉進行道歉,引起胡適不滿,辭去發行人一職。雷震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建立現代化的制度〉、〈建立聯合陣線正是時候了!〉、〈願望與怨望〉、〈現任與現役一字之差(苗栗縣長選舉糾紛)〉、〈我們的立場〉、〈傳統與革新〉、〈「共黨語言可以襲用嗎?」書後〉、〈言論自由的認識及其基本條件〉、〈輿論與民主政治(一)〉、〈本刊第三年的開始〉、〈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〉、〈民主政治就是輿論政治〉、〈反共與團結──本刊一貫的主張〉等文。

1952年:

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學人蒙難•文化遭殃〉、〈健全輿論形成的要件〉、〈政治與道德〉、〈誹謗之意義及與言論自由之界線〉上與下、〈從中共財經立場解剖其三反四反和五反〉、〈貢獻立法院幾點意見〉上與下、〈堵防時代思潮中的一股逆流〉、〈論立委三年成法(官)(律)師〉、〈求公平、節浪費──寫在軍公教人員調整待遇之前〉、〈從公文程式的革新說到分層負責〉、〈對國民黨七全大會的期望〉、〈我們對於僑務會議的期望〉、〈監察院之將來〉13、《自由中國》三週年的回顧與自省〉等文。出版《輿論與民主政治》一書。中日文化經濟協會成立,張群任會長,雷震為幹事長。年底,社方與亞洲協會簽約,自1953年起,亞洲協會長期購買《自   由中國》雜誌1000本,1954年起增購500本。

1953年:

自3月起陸續被免除國策顧問、中央銀行監事、國民大會籌備委員等職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監察院之將來〉46、〈法律與自由〉、〈競選活動應看做政治教育〉、〈希望政府切實實行陳院長在檢討會的指陳〉、〈國民大會要走到哪裡去〉上與下、〈教育行政應有示範作用──談守法〉、〈民意機關「議事資格」之比較研究──為立法院和國民大會的議事資格進一言〉、〈寫在反共救國會議之前〉、〈從反共義士的行動看出民主自由的真實價值〉、〈輿論界的反省(為本刊第五年開始而作)〉;在《公論報》發表〈輿論是民主政治的基石〉等文。出版《監察院的將來》一書,主張將監察院改為參議院,立法院改為眾議院。

1954年:

年底因為《自由中國》刊登讀者投書〈搶救教育危機〉被註銷國民黨籍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行憲六年〉、〈行憲與守法〉、〈我們需要怎樣的行政院長〉、〈這是國民黨反省的時候〉、〈確立文人治軍制度〉、〈我們五年來工作的重點〉;在《祖國》週刊發表〈反對黨與民主政治〉等文。在〈我們五年來工作的重點〉中強調:1、鼓吹自由與民主;2、實行法治建立政治制度;3、希望出現有力反對黨;4、團結民主國家和反對力量;5、鼓勵自由經濟的制度;6建立獨立性與批評性的輿論。

1955年:

1月中對大陸廣播〈自由對抗奴役〉。美國國務院邀請訪美並為眼病赴美就醫,但未獲准出國,胡適作保亦無法改變。受邀參與調解青年黨事務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國民黨應如何領導從政黨員〉、〈論輿論之本質〉上與下、〈我替領導反共鬥爭的美國著想〉等文。

1956年:

〈張君勱先生與中華民國憲法─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經過的回憶〉刊載於《張君勱先生七十壽慶紀念集》。1031日,蔣總統70華誕,事前曾要求各界建言,《自由中國》出版「祝壽專號」,為自由派人士向蔣總統建言之總集,言人所不敢言者。胡適的〈述艾森豪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〉,希望蔣總統努力作一個無智而能「御眾智」,無能無為而能「乘眾勢」的元首。「祝壽專號」大為暢銷,後加印11版,引起黨、團、軍刊物的圍攻。雷震發表〈我們的態度〉,說明雜誌是「對人無成見,對事有是非」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中國歷史上三大工程─長城、運河和「羅斯福路」〉、〈國校畢業生免試升學方案平議〉、〈教育改革兩案果真沒有變更現行學制嗎?〉、〈毋自壞長城!──向立法委員進一言〉、〈立法委員的「民主風度」觀〉、〈謹獻對於國防制度之意見〉、〈我們的態度〉等文。

1957年:

 

319日演講〈談民主自由〉。4月《制憲述要》在香港出版。7月起《自由中國》刊載一系列社論「今日的問題」,全面討論國事。82日給胡適信,再度希望其出面領導一個新的政黨,胡適謝絕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我們的答辯〉、〈對構陷與誣衊的抗議──從個人自由與國家自由說起〉、〈創設《自由中國》的要旨〉、〈怎樣挽救當前的危局?〉、〈今日的司法〉、〈再談今日的司法〉、〈我們的中央政制〉、〈今天的立法院〉;在《論語》發表〈誤會〉等文。

1958年:

「今日的問題」系列社論以「反對黨問題」為總結,認為「反對黨是解決一切問題關鍵之所在」。410日胡適回國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。527日在自由中國社餐會上胡適公開主張由知識份子來組織一個在野黨。雷震接著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社論〈積極展開新黨運動〉,大聲鼓吹新黨。同時李萬居、吳三連、高玉樹等78人發起組織「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」。6月出版法修正案於立法院通過。《自由中國》在社論〈國民黨當局應負的責任和我們應有的努力〉表示,出版法修正案通過,使出版品不待法院的審判,行政官署可直接逕行予以處分,是立法史上可恥的一頁,鼓勵大家努力爭取言論自由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彈劾權與調查權〉、〈行政院長應不應到監察院報告備詢〉、〈明寮一年〉、〈反對黨問題〉、〈鐮倉三週與「三文判」印章〉、〈期望中的憂慮──進言於新任院長陳誠氏〉、〈學生時代救國活動的回憶〉、〈從憲法保障人民身體自由說到取締流氓辦法〉等文。

1959年:

陳懷琪事件發生,陳懷琪控告社方偽造讀者投書。33日雷震到台北地方法院應訊。325日二次應訊。其後王雲五上書當局,請寬大為懷,就此息事。6月亞洲協會購書合約期滿,未與社方續約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本刊的十年回顧〉、〈各級法院應不應該隸屬於司法院──依據憲法第七十七條之「正」解,司法院究竟是個什麼性質的機關〉、〈八高三年與中京景物〉共8篇、〈冤獄賠償制度之建立不容再緩了──兼評立法院刑事補償法草案〉、〈談考試與任用〉等文。

1960年:

2月份《自由中國》發表社論〈敬向蔣總統作最後的忠告〉。在3月發表〈敬向國大代表同仁說幾句話〉、〈在國民大會反對修改憲法和臨時條款的書面意見〉,反對修改臨時條款以達修憲連任,並將後者交給國大記錄。在國大審查會表決修改臨時條款時,雷震並未出席,王世杰表示反對。32122日正副總統選舉,雷震均未出席投票。蔣中正、陳誠當選正、副總統。地方選舉前,參加集會,共同提出15點向政府要求選舉公平。518日非國民黨籍人士舉行選舉改進檢討會,主張成立新黨,要求公正選舉,實現真正的民主。決議即日起組織「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」。615日「選舉改進座談會」發表聲明,決定:1、已成立選舉改進座談會,將督促政府辦好選舉;2、籌組新黨,團結海內外反共人士並與民青兩黨協商,為真正民主而奮鬥。625日召開選舉改進座談會第一次委員會,推舉雷震等16人為召集委員。翌日召集人會議,推雷震、李萬居、高玉樹為發言人。712日雷震、夏濤聲、傅正赴彰化演講。在台中召開中部四縣市座談會,出席者近百人,雷震在場演講,聲明新黨10月前成立,決爭取下屆縣市議員。724日參加嘉雲地區座談會。729日中央日報刊登社論〈論政黨的承認問題〉,不承認新黨。813日參加中壢座談會。8月底發表緊急聲明,宣佈將在9月底成立新黨。94日雷震案爆發,雷震、傅正、馬之驌、劉子英被捕。初入看守所時,曾絕食抗議。《自由中國》停止發刊。胡適兩度在美打電報給陳誠副總統,主張司法審判。99日張君勱長電蔣中正,要求釋放雷震。長女雷德全911日起陸續在《紐約時報》發表多篇投書,為父抗議。912日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改名成立「中國民主黨籌備會」,要求釋放雷震。9月底殷海光、夏道平、宋文明共同發表聲明,願為所寫社論負起法律責任。928日起殷海光陸續發表〈我看雷震和新黨〉、〈法律不會說話〉、〈雷震並沒有倒〉等文,為雷震聲援辯護。108日軍法宣判雷震以「知匪不報」、「為匪宣傳」兩罪名判刑10年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敬向國大代表同仁說幾句話〉、〈在國民大會反對修改憲法和臨時條款的書面意見〉、〈寫在「台灣地方自治與選舉的檢討」之前〉、〈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〉、〈與陳兼院長論反對黨〉、〈駁斥黨報官報的謬論和誣衊──所謂政黨的承認和共匪支持新黨〉、〈我的母親(一)〉,並有與李萬居、高玉樹共同具名的〈選舉改進委員會緊急聲明〉等文。

1961年:

 

110日國防部拒絕雷震申請提起非常審判,認為原判於法並無不當。1月的第5屆縣市議員選舉,中國民主黨籌備會曾往各地為新黨人士助選。123日中國民主黨舉行選舉檢討會,其後就停止活動,中國民主黨籌備會就此胎死腹中。2月初46位社會名流學者胡適、李濟、蔣勻田等上書總統,為雷震申請特赦,未准。3月間《公論報》遭地方法院假沒收處分。陰曆526日雷震生日,胡適手書南宋詩人楊萬里的詩〈桂源舖〉:「萬山不許一溪奔,攔得溪聲日夜喧。到得前頭山腳盡,堂堂溪水出前村。」1010日雷在獄中給胡適一信,關心胡的身體與生活,16日胡適回信表示很高興雷能夠安心寫回憶錄。

1963年:

立委齊世英主辦的《時與潮》雜誌166期刊登〈訪宋英問雷震獄中生活〉,並附雷震親筆的〈獄中自勵詩〉。《時與潮》因而被停刊1年,雷震被罰停止接見家屬6個月。雷震獲悉實情後,曾向獄方進行抗議。

1970年:

陰曆新年,自寫春聯貼在牢房門:「十年歲月等閒度,一生事業盡銷磨」,橫聯「所幸健存」。7月在獄中所寫400萬字《回憶錄》遭軍監沒收,並遭受調查。出獄前,被迫寫下誓書,由王雲五、谷正綱、陳啟天三人見證,保證「絕不發生任何不利於政府之言論與行動,並不與不利於政府之人員往來」。94日,10年刑期屆滿,清晨6點出獄。916日參加在懷恩堂舉行的殷海光教授逝世一週年紀念會,並淚盈滿眶的追述殷海光一生追求真理的大勇精神。

1971年:

 

7月中,接受《華盛頓郵報》遠東局長哈立遜訪問,反對烏克蘭方案,同意「兩個中國」方案。10月底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。雷震在12月中決定撰寫〈救亡圖存獻議〉,提出政治十大建議,希望政府速謀政治、軍事改革,以民主化方式應付危局。

1972年:

110日呈送〈救亡圖存獻議〉至總統府、行政院。為中山文化基金會以〈中華民國憲法詮真〉為題,從事專題研究,月領新台幣4000元。在南港墓園買50坪荒山預備作墓地。

1975年:

攝護腺疾病復發,醫生診斷為攝護腺癌,經鈷六十治療,體力日衰。75日,與家人至日月潭度生日,遭到特務監視。

1976年:

 

整理南港墓園,命名為「自由墓園」。除預留夫婦墓穴外,把亡兒雷德成與《自由中國》編委羅鴻詔、殷海光的骨灰,一齊搬來葬在墓園內。

1977年:

9月擬自印《我的母親》一書200本,分送友好,但在印刷廠內被沒收。1010日給行政院長萬言書。1119日地方公職選舉投票日,桃園縣發生「中壢事件」。

1978年:

 

10月下旬常頭痛,到醫院檢查有腦瘤。117日在榮總開刀取出腦瘤。12月《雷震回憶錄──我的母親續篇》在香港出版。立遺囑「死後火化,不進殯儀館,不發訃文,不開弔」。1216日,美國總統卡特宣佈自明年元旦起正式與中共建交。當日蔣經國總統發佈緊急處分令,將選舉延期舉行,即日起停止競選活動。

1979年:

 

 

1980年:

37日病逝榮總,享年83歲。火化安葬於自由墓園。墓碑自題:「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,中國民主黨籌備委員雷震之墓」。司馬文武、宋英、徐復觀等人先後發表悼念文章。

 

「美麗島事件」軍法大審。8月份《八十年代》刊載〈雷震•胡適與中國民主黨──記近代台灣民主運動的一段歷史並悼念雷震先生〉。

1981年:

3月《八十年代》刊載悼念雷震文字,包括陳在君的〈雷震先生年譜簡編〉。

1982年:

 

2月《八十年代》製作「中國民主運動發展史(二)──台灣部分(1946-81)」,討論內容之一即為〈「自由中國」與中國民主黨〉。3月《亞洲人》製作雷震逝世三週年紀念專題,刊載宋英、楊永乾紀念文字。4月《亞洲人》刊載〈薪盡火傳──中國民主黨組黨始末〉一文。

1988年:

 

429日,「1960年雷震案平反小組」成立,要求軍人監獄發還雷震被沒收的《日記》與《回憶錄》,與監察院徹底重查「雷案」,還給雷震當年受冤誣的清白。430日,發生雷震《回憶錄》焚毀事件。85日,監察委員謝崑山提出彈劾案。8月,劉子英赴大陸定居前,致〈辨誣〉函給雷夫人宋英女士,說明其在非自由意願下自白承認為匪諜,誣陷雷震。

1989年:

34日,「雷震逝世十週年紀念演講會」在耕莘文教院舉行,雷震家屬與會。傅正主編的《雷震全集》共43冊,由桂冠圖書公司出版。

1990年:

97日至9日,澄社在桃園國際機場旅館召開「台灣民主自由的曲折歷程──紀念雷震案三十週年學術研討會」,同名論文集於1992年出版。

1996年:

77日、8日殷海光基金會舉辦「紀念雷震先生百歲冥誕暨傅正先生逝世五週年『跨世紀台灣民主發展問題』學術研討會」。

(以上資料由任育德小姐提供;該年譜係任育德小姐根據陳在君之〈雷震先生年譜簡編〉增補而成)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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