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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震(1897-1979),字儆寰,生於浙江長興,學生時期即加入中華革命黨,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政治學系,1926年返國。曾任中學校長、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、教育部總務司長,抗戰時期擔任國民參政會秘書長,1946年出任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,執行政黨協商,並獲選為制憲國大代表,目睹制憲經過。
1949年來台參與國民黨改造之同時,創辦《自由中國》半月刊,以胡適為發行人,由雷震負責實際運作鼓吹自由主要義、民主反共不遺餘力,成為銷量最廣的政論刊物。唯雷震對國民黨的威權走向不表贊同,復因《自由中國》批評時政,引發執政者不滿,致於1955年初遭到撤銷黨籍處分;1956年10月《自由中國》出版「祝壽專號」,更引發黨政軍媒體批判。此後雷震除關切保障
人權、改革地方政治等議題外,更用心於促進「反對黨」成立,與大陸籍政治精英、台灣籍地方精英均保持密切聯繫。1960年發起「中國民主黨」組黨運動,奔走各地召開組黨說明會,以實際行動貫徹其政治理念。同年9月4日當局以「知匪不報」罪名起訴雷震,並處以十年徒刑,此即轟動一時的「雷震案」。雷震於獄中撰寫回憶錄,批評執政當局,回憶錄於刑滿出獄時遭扣留。
1971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後,雷震憂心國事,提出〈救亡圖存獻議〉。身後留下大量手稿、日記、書信,為近代政治史留下一手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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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7年: |
陽曆6月25日(陰曆5月26日)出生於浙江省長興縣小溪口鎮,譜名雷用龍。父親雷天壽為河南移民,母親陳氏為浙江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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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03年: |
啟蒙接受私塾教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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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09年: |
春季,父親雷天壽過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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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0年: |
進入安長小學堂,接受新式教育。後入梅溪高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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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2年: |
考入浙江省立第三中學就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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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6年: |
參加反帝制遊行。同年夏天自浙江省立第三中學畢業。10月赴日留學,更名為雷震,字儆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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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7年: |
在日本東京五九國恥紀念會上,由張繼、戴季陶介紹加入中華革命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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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8年: |
留日學生曾琦等人反對北京政府與日本簽訂「膠濟鐵路密約」,提議「罷學歸國」運動。雷震支持此運動,於夏天返國,但發覺無事可做,在親友勸告下於12月再度赴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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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9年: |
考取東京第一高等學校附設中國學生特別預科的文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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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0-1923年: |
特別預科畢業,分發名古屋第八高等學校(簡稱八高)就讀。在校期間,曾參與「華工救濟會」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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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3年: |
八高畢業,入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部就讀。在學期間,深受森口繁治與佐佐木惣一影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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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6年: |
3月自京都帝國大學畢業,入研究院跟隨森口繁治研究憲法,只攻讀一學期,即於冬季返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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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7年: |
國民革命軍光復浙江後,擔任浙江省立第三中學校長,未久即離職。在戴季陶介紹下,進入國民政府法制局擔任編審,局長為王世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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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8年: |
冬季,法制局併入立法院,改任考試局編譯局編撰,兼中央軍校教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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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9年: |
銓敘部成立,任秘書兼調查統計科科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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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0年: |
兼國立中央大學法學院教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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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1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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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北平與宋英結婚。當選國民黨南京市黨部委員,繼任書記長及常務委員,負責宣傳工作。同年冬季,鉛印〈行政改良芻議〉,分送各單位,期盼組織改革。在天津《大公報》發表〈我們要準備進攻才能應付國難〉,《時代公論》發表〈統一先從小處做起〉,《日本評論》發表〈國聯何以屈服於日本──東三省事件與國際關係之解剖〉等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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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2年: |
擔任國民黨南京市代表大會主席。創辦行健中學。在《日本評論》發表〈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東三省之經濟政策〉,《時代新論》發表〈法治國家的真諦〉,《時代公論》發表〈人道主義與牛蘭〉、〈可歌可泣之義勇軍〉、〈抗日抵貨之合法性〉、〈熱滬情勢之透視〉、〈救國應先恢復民族精神〉、〈荒謬絕倫之日本聲明書〉、〈黨國當局應有之覺悟──為國民黨三中全會開幕而作〉,及〈兩不討好的國民代表會〉、〈高考及格人員的呼聲及考試制度〉等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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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3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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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王世杰任教育部長,隨王入教育部,7月任總務司長。在《時代公論》發表〈二十一年後的新展望〉、〈日侵佔榆關與世界大戰〉、〈我們要起抵抗的心理才能排除困難〉、〈航空救國與國民動員〉、〈建國戡亂正道──真與誠〉等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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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4年: |
紀念母親60壽辰,在長興創辦長安小學,於翌年校舍完工後開始招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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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5年: |
國民黨五全大會,獲選為候補監察委員第三名,並兼任國民黨政治委員會下所屬財政專門委員會委員(主任徐堪,副主任陳其采)。4月與徐逸樵(總編輯)、周憲文、羅鴻詔(均留日學生)等創辦《中國新論》,督促政府抗日,刊物曾被上海《中國評論週報》評為優良政治雜誌。在《中國新論》發表〈養成鬥士的精神建設新中國〉、〈進步與鬥爭〉、〈擁護民族領袖並正告日人〉、〈中國果不能與日本一戰乎〉、〈謹獻於五全大會者〉等文。在長安小學興建可容納3000人的大禮堂。冬季,在長興小溪口鎮成立「小溪口農村改進會」,以改進家鄉農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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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6年: |
在《中國新論》發表〈非常時期之意義〉、〈民族與文化〉、〈如此親善〉、〈成都事件真象〉、〈臨難毋苟免〉等文。出版《雷震論文集》,收錄政論22篇,10萬餘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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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7年: |
在《中國新論》發表〈回憶與展望──自力更生〉,編輯《非常時期叢書》,共出版36種。7月7日,中日全面戰爭爆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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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8年: |
1月間,隨王世杰離開教育部,任軍事委員會政治部設計委員。2月,母親陳氏於長興家鄉為日軍硫磺彈擊中逝世,享年64歲。4月國民參政會成立,王世杰為秘書長,雷震為議事組主任。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之後五屆四中全會,6月雷震名列業經歸併改組之財政專門委員會委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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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9年: |
國民參政會設川康建設期成會(蔣中正委員長兼會長),兼主任秘書。同年8月遞補蕭佛成病逝缺,成為國民黨監察委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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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0年: |
國民參政會成立憲政期成會,任助理,於日後制憲工作上扮演重要角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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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2年: |
國民參政會川康建設期成會改為全國經濟動員策進會,任主任秘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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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3年: |
升任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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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4年: |
在參政會起草〈保障人民身體自由辦法〉,8月1日國民政府公佈施行,為提審法施行前的過渡辦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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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5年: |
8月14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,中日戰爭結束。國民黨六全大會,連任中央監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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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6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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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間國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,任秘書長,負責協商各黨派意見。11月中制憲國民大會開幕前後,負責協商青年黨與民主同盟中的民社黨參與制憲國大,任制憲國大代表兼副秘書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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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7年:
1948年: |
1月 3月參政會結束,在《中央日報》發表〈完成了歷史使命的國民參政會〉,4月國大選舉蔣中正為總統,5月由翁文灝組織行憲後第一任內閣,雷震擔任不管部政務委員。年底孫科改組內閣,離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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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: |
1月中,蔣中正總統宣佈引退。2、3月間與胡適、王世杰、杭立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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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0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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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續參與改造籌畫,主張國民黨應該民主化。3月1日蔣中正總統復行視事。任命孫立人為陸軍總司令,王世杰為總統府秘書長,雷震擔任國策顧問、中央銀行監事。籌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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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1年: |
1月底至3月初,與洪蘭友共赴香港,代表政府宣慰反共人士,並探聽第三勢力在香港的發展情形。回台之後於改造會提出港澳之行報告,並提「廢除學校之三民主義課程及軍隊黨部」,未獲重視。未久蔣經國在忠烈祠公祭時,當面斥責雷震乃受共黨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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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2年: |
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學人蒙難•文化遭殃〉、〈健全輿論形成的要件〉、〈政治與道德〉、〈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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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3年: |
自3月起陸續被免除國策顧問、中央銀行監事、國民大會籌備委員等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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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4年: |
年底因為《自由中國》刊登讀者投書〈搶救教育危機〉被註銷國民黨籍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行憲六年〉、〈行憲與守法〉、〈我們需要怎樣的行政院長〉、〈這是國民黨反省的時候〉、〈確立文人治軍制度〉、〈我們五年來工作的重點〉;在《祖國》週刊發表〈反對黨與民主政治〉等文。在〈我們五年來工作的重點〉中強調:1、鼓吹自由與民主;2、實行法治建立政治制度;3、希望出現有力反對黨;4、團結民主國家和反對力量;5、鼓勵自由經濟的制度;6、建立獨立性與批評性的輿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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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5年: |
1月中對大陸廣播〈自由對抗奴役〉。美國國務院邀請訪美並為眼病赴美就醫,但未獲准出國,胡適作保亦無法改變。受邀參與調解青年黨事務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國民黨應如何領導從政黨員〉、〈論輿論之本質〉上與下、〈我替領導反共鬥爭的美國著想〉等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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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6年: |
〈張君勱先生與中華民國憲法─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經過的回憶〉刊載於《張君勱先生七十壽慶紀念集》。10月31日,蔣總統70華誕,事前曾要求各界建言,《自由中國》出版「祝壽專號」,為自由派人士向蔣總統建言之總集,言人所不敢言者。胡適的〈述艾森豪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〉,希望蔣總統努力作一個無智而能「御眾智」,無能無為而能「乘眾勢」的元首。「祝壽專號」大為暢銷,後加印11版,引起黨、團、軍刊物的圍攻。雷震發表〈我們的態度〉,說明雜誌是「對人無成見,對事有是非」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中國歷史上三大工程─長城、運河和「羅斯福路」〉、〈國校畢業生免試升學方案平議〉、〈教育改革兩案果真沒有變更現行學制嗎?〉、〈毋自壞長城!──向立法委員進一言〉、〈立法委員的「民主風度」觀〉、〈謹獻對於國防制度之意見〉、〈我們的態度〉等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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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7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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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9日演講〈談民主自由〉。4月《制憲述要》在香港出版。7月起《自由中國》刊載一系列社論「今日的問題」,全面討論國事。8月2日給胡適信,再度希望其出面領導一個新的政黨,胡適謝絕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我們的答辯〉、〈對構陷與誣衊的抗議──從個人自由與國家自由說起〉、〈創設《自由中國》的要旨〉、〈怎樣挽救當前的危局?〉、〈今日的司法〉、〈再談今日的司法〉、〈我們的中央政制〉、〈今天的立法院〉;在《論語》發表〈誤會〉等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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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8年: |
「今日的問題」系列社論以「反對黨問題」為總結,認為「反對黨是解決一切問題關鍵之所在」。4月10日胡適回國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。5月27日在自由中國社餐會上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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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9年: |
陳懷琪事件發生,陳懷琪控告社方偽造讀者投書。3月3日雷震到台北地方法院應訊。3月25日二次應訊。其後王雲五上書當局,請寬大為懷,就此息事。6月亞洲協會購書合約期滿,未與社方續約。在《自由中國》發表〈本刊的十年回顧〉、〈各級法院應不應該隸屬於司法院──依據憲法第七十七條之「正」解,司法院究竟是個什麼性質的機關〉、〈八高三年與中京景物〉共8篇、〈冤獄賠償制度之建立不容再緩了──兼評立法院刑事補償法草案〉、〈談考試與任用〉等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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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0年: |
2月份《自由中國》發表社論〈敬向蔣總統作最後的忠告〉。在3月發表〈敬向國大代表同仁說幾句話〉、〈在國民大會反對修改憲法和臨時條款的書面意見〉,反對修改臨時條款以達修憲連任,並將後者交給國大記錄。在國大審查會表決修改臨時條款時,雷震並未出席,王世杰表示反對。3月21、22日正副總統選舉,雷震均未出席投票。蔣中正、陳誠當選正、副總統。地方選舉前,參加集會,共同提出15點向政府要求選舉公平。5月18日非國民黨籍人士舉行選舉改進檢討會,主張成立新黨,要求公正選舉,實現真正的民主。決議即日起組織「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」。6月15日「選舉改進座談會」發表聲明,決定:1、已成立選舉改進座談會,將督促政府辦好選舉;2、籌組新黨,團結海內外反共人士並與民青兩黨協商,為真正民主而奮鬥。6月25日召開選舉改進座談會第一次委員會,推舉雷震等16人為召集委員。翌日召集人會議,推雷震、李萬居、高玉樹為發言人。7月12日雷震、夏濤聲、傅正赴彰化演講。在台中召開中部四縣市座談會,出席者近百人,雷震在場演講,聲明新黨10月前成立,決爭取下屆縣市議員。7月24日參加嘉雲地區座談會。7月29日中央日報刊登社論〈論政黨的承認問題〉,不承認新黨。8月13日參加中壢座談會。8月底發表緊急聲明,宣佈將在9月底成立新黨。9月4日雷震案爆發,雷震、傅正、馬之驌、劉子英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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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1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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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0日國防部拒絕雷震申請提起非常審判,認為原判於法並無不當。1月的第5屆縣市議員選舉,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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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3年: |
立委齊世英主辦的《時與潮》雜誌166期刊登〈訪宋英問雷震獄中生活〉,並附雷震親筆的〈獄中自勵詩〉。《時與潮》因而被停刊1年,雷震被罰停止接見家屬6個月。雷震獲悉實情後,曾向獄方進行抗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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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0年: |
陰曆新年,自寫春聯貼在牢房門:「十年歲月等閒度,一生事業盡銷磨」,橫聯「所幸健存」。7月在獄中所寫400萬字《回憶錄》遭軍監沒收,並遭受調查。出獄前,被迫寫下誓書,由王雲五、谷正綱、陳啟天三人見證,保證「絕不發生任何不利於政府之言論與行動,並不與不利於政府之人員往來」。9月4日,10年刑期屆滿,清晨6點出獄。9月16日參加在懷恩堂舉行的殷海光教授逝世一週年紀念會,並淚盈滿眶的追述殷海光一生追求真理的大勇精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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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1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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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中,接受《華盛頓郵報》遠東局長哈立遜訪問,反對烏克蘭方案,同意「兩個中國」方案。10月底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。雷震在12月中決定撰寫〈救亡圖存獻議〉,提出政治十大建議,希望政府速謀政治、軍事改革,以民主化方式應付危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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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2年: |
1月10日呈送〈救亡圖存獻議〉至總統府、行政院。為中山文化基金會以〈中華民國憲法詮真〉為題,從事專題研究,月領新台幣4000元。在南港墓園買50坪荒山預備作墓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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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5年: |
攝護腺疾病復發,醫生診斷為攝護腺癌,經鈷六十治療,體力日衰。7月5日,與家人至日月潭度生日,遭到特務監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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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6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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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南港墓園,命名為「自由墓園」。除預留夫婦墓穴外,把亡兒雷德成與《自由中國》編委羅鴻詔、殷海光的骨灰,一齊搬來葬在墓園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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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7年: |
9月擬自印《我的母親》一書200本,分送友好,但在印刷廠內被沒收。10月10日給行政院長萬言書。11月19日地方公職選舉投票日,桃園縣發生「中壢事件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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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8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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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下旬常頭痛,到醫院檢查有腦瘤。11月7日在榮總開刀取出腦瘤。12月《雷震回憶錄──我的母親續篇》在香港出版。立遺囑「死後火化,不進殯儀館,不發訃文,不開弔」。12月16日,美國總統卡特宣佈自明年元旦起正式與中共建交。當日蔣經國總統發佈緊急處分令,將選舉延期舉行,即日起停止競選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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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年:
1980年: |
「美麗島事件」軍法大審。8月份《八十年代》刊載〈雷震•胡適與中國民主黨──記近代台灣民主運動的一段歷史並悼念雷震先生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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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1年: |
3月《八十年代》刊載悼念雷震文字,包括陳在君的〈雷震先生年譜簡編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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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2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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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《八十年代》製作「中國民主運動發展史(二)──台灣部分(1946-81)」,討論內容之一即為〈「自由中國」與中國民主黨〉。3月《亞洲人》製作雷震逝世三週年紀念專題,刊載宋英、楊永乾紀念文字。4月《亞洲人》刊載〈薪盡火傳──中國民主黨組黨始末〉一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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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8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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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9日,「1960年雷震案平反小組」成立,要求軍人監獄發還雷震被沒收的《日記》與《回憶錄》,與監察院徹底重查「雷案」,還給雷震當年受冤誣的清白。4月30日,發生雷震《回憶錄》焚毀事件。8月5日,監察委員謝崑山提出彈劾案。8月,劉子英赴大陸定居前,致〈辨誣〉函給雷夫人宋英女士,說明其在非自由意願下自白承認為匪諜,誣陷雷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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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9年: |
3月4日,「雷震逝世十週年紀念演講會」在耕莘文教院舉行,雷震家屬與會。傅正主編的《雷震全集》共43冊,由桂冠圖書公司出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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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0年: |
9月7日至9日,澄社在桃園國際機場旅館召開「台灣民主自由的曲折歷程──紀念雷震案三十週年學術研討會」,同名論文集於1992年出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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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6年: |
7月7日、8日殷海光基金會舉辦「紀念雷震先生百歲冥誕暨傅正先生逝世五週年『跨世紀台灣民主發展問題』學術研討會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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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以上資料由任育德小姐提供;該年譜係任育德小姐根據陳在君之〈雷震先生年譜簡編〉增補而成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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